自2018年1月1日起,纳税人通过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(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、普通增值税发票和电子普通增值税发票)时,将自动在发票正面的“货物或应税服务、服务名称”或“项目”栏中显示和打印货物和服务的税务分类代码对应的缩写。
开票发票如下图:
鉴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上述新政策,开票系统需要升级到最新版本:
检查是否是最新版本
1.打开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,如下图,版本为V2.0.17
开票系统如何升级?
开票软件后台已经推送升级提醒。开票软件打开后,升级完成后会出现如下图所示的升级提醒
点击开始升级
点击下一步
点击升级成功。
升级后,打开开票系统。如果遇到如下问题“USBKEY驱动(0xB9)未安装”
,右键点击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,点击“打开文件位置”
,找到“NISECInstaller”文件,双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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